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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关于成立教师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作者:点击:

党办发【2022】1号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成立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师工作委员会”)。

一、教师工作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机构、党委巡察办公室、发展改革部、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部、研究生院、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部、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

教师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代表学校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职能,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

各学院成立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实教师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二、工作职责

教师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等精神;

2.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

3.研究审议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制定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和方案;

4.分析研判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动态;

5.指导协调全校中层单位认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6.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具体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二)组织部负责强化二级党组织、教师党支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教师的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加强对学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履行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的考核监督,把履职尽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

(三)宣传部负责加强教师意识形态工作和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加大优秀教师典型宣传力度。

(四)统战部负责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教育。

(五)巡察办负责将各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作为校内巡察的重要观测点,做好巡察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六)发展改革部负责将校内各单位履行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纪检监察机构对涉及党员教师和监察对象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查处,对履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问责。

(八)人力资源部要在教师引进招聘、教师资格、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项目推评、年度考核等教师管理工作中将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考察落到实处,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和定期筛查制度,严把选聘考核关。

(九)教务部负责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教育纳入新入职教师培训考核;教务部、研究生院负责做好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十)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科研要抓好科研诚信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

(十一)财务部负责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部负责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

(十三)校工会负责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强对教师身心关怀。

(十四)各学院要负责做好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具体工作,统筹资源,加强思想引导、培训培养、发展咨询、实践锻炼等工作,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把握思想动态,排查问题隐患,关心和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师德考核、师德失范行为核查等工作。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