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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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人才工作宏观指导,制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及统筹协调,协调落实上级人才工作任务。

2.负责落实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全校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政策解读、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的具体事宜。

3.精准服务高层次人才。健全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直接联系高级专家制度,统筹管理全校人才队伍建设资源,协调相关单位,解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负责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的柔性和全职引进以及引进后续管理工作;负责校内太行学者的遴选以及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做好国家级人才项目和荣誉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管辖的人才项目和荣誉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做好各级党委服务联系专家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及各级各类人才申报、评价、考核和政治审核工作。

6.掌握学校人才队伍状况,组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人才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与访学,指导学院等用人单位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维护人才队伍稳定和发展的工作。

7.负责牵头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开展全校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8.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师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师德档案建立,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贯彻到教师发展全过程。

9.负责协调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在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评优表彰、人才评审等环节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考察和把关,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