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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美利信奖教金”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3-08-07作者:点击:

党教师〔202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和表彰教师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师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激发教师在教学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北大学校友、美利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余克飞先生的捐赠意愿,特设立“美利信奖教金”。

第二条 “美利信奖教金”表彰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效果优秀、关爱学生的专任教师(原则上科级及以上干部不参评)。以此促进全校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弘扬尊师重教风尚,在全校营造敬业爱生、奋发向上、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 学校成立“美利信奖教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人事工作、教学工作、校友工作副校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等校领导担任;委员主要由各学院、办学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人力资源管理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学生代表(本科生、研究生各1名)担任。“美利信奖教金”评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负责。

第二章 奖励金额和名额

第四条 “美利信奖教金”金额为2万元/人,每年不多于5名。原则上奖教金每5年内同一申请人不重复获得

第三章 申报及评选条件

第五条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能将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第六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第七条 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出现过任何教学事故及学术不端行为。

第八条 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第九条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五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课授课在48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

第十条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有较高学术造诣,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近五年来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三条:

(一)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1次以上,近5年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在学院排名保持在前10%,且担任教学观摩示范教师1次或指导青年教师1名。

(二)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参与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积极参与建设的专业入选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排名前5,省级排名前3

(三)参与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应用与共享,不断提升课程建设水平。积极参与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共享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建设,国家级排名前5,省级排名前3

(四)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项前5名;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016年之前为一等奖)1项前3名,或一等奖(2016年之前为二等奖)1项前2名,或二等奖(2016年之前为三等奖)1项第1名。

(五)主编或参编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进入规划教材界面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1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不能累计)。

(六)注重教学研究与改革,主持过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教学沙龙1次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七)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科技竞赛、学科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大学生在超级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在一级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及以上2次,或在二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3次。

(八)参加“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或省级教学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1次。

第四章 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评选中注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报教师的各方面表现,尤其要侧重考核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

第十三条  评审程序

1.发布通知:每年6月初,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发布中北大学美利信奖教金评选通知。

2.学院推荐:由学院负责组织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推选,最多推选出1名候选人,并填写《中北大学“美利信奖教金申报表》、提交教学经验总结报告以及能反映教学水平、教学成果的有关支撑材料。所在学院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材料审核: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审核候选人申报材料,汇总候选人材料提交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定

4.会议评审“美利信奖教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在每年6月中旬召开评审工作会议。评委根据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及现场汇报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产生“美利信奖教金”候选人。

5.结果公示:学校在网站、微信平台上对评审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6.学校批准: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审批确定为中北大学美利信奖教金获得者。

第五章 表彰与奖励

第十四条  学校每年于9月份下发《中北大学关于表彰美利信奖教金”的决定》文件,公布当年“美利信奖教金”的获奖教师名单。

第十五条 学校在每年庆祝教师节大会上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得“美利信奖教金”的教师,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学校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对获奖教师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在全校上下营造敬业爱生、奋发向上、教书育人、争当“四有好老师”的良好氛围。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美利信奖教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