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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1作者: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北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党教师〔2020〕3号)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开展2022/2023学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德考核

(一)考核范围

学校在岗全体教师,包括教学、教辅、机关部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或管理工作干部。

(二)考核内容

师德考核标准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北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党教师〔2020〕4号)中师德失范行为清单为主要依据。

(三)考核等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15%。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1.6月2日,各单位到德怀楼422室按教职工人数领取《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并分发给每位教职工。

2.教职工领取《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并签名。

3.教职工所在单位核实教职工填写的师德考核记录,填写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4.教职工所在单位提出考核建议等次,填写《中北大学2022/2023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见附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5.教职工本人签名确认。

6.各单位统一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结果。

7.各单位领回《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集中留存。

(五)师德档案的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师德档案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师德档案建立工作,确保应建必建、不漏一人。从2020年起,山西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

2.教职工如拒绝填写《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所在单位代填个人信息,并填写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考核建议等次定为“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填写“本人拒绝填报本表”。

3.对上一学年内工作单位变动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征询原工作单位后,给出考核等次建议。

二、材料报送

6月9日前,各单位完成师德考核,将《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和《中北大学2022/2023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命名要求:XX单位师德考核汇总表)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德怀楼422室)。

邮箱:jsgzb@nuc.edu.cn,联系电话:3923818。

   附件:《中北大学2022/2023学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