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3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弘扬高尚师德,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全体教职员工以奋发昂扬的精神姿态投身我校“双一流”建设,现决定开展2023年中北大学优秀教师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类
(一)个人项目
1.项目名称(共15名)
(1)山西省高校科教兴晋突出贡献专家(1名)
(2)山西省高校杰出学术成就(1名)
(3)山西省高校师德楷模(6名)
(4)山西省高校教学名师(6名)
(5)山西省高校科技功勋(1名)
2.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为具有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师,具体条件请参考附件1《山西省科教兴晋突出贡献专家评审奖励暂行办法》、附件2《山西省教授协会推选先进个人和单位的条件》,各学院择优限推荐1人。
3.评选程序
(1)各学院党委负责资格审查及评选推荐工作,所推荐人选必须满足评选基本条件。
(2)被推荐的个人填写附件3《山西省教授协会教师节先进个人表彰申报表》。
(3)学校审核、推荐。
(二)集体项目
1.项目名称(共1个)
(1)山西省科教兴晋先进单位
(2)山西省产教融合先进单位
(3)山西省创新创业先进单位
2.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为学校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具体条件请参考附件2《山西省教授协会推选先进个人和单位的条件》,各学院党委择优限推荐1个。
3.评选程序
(1)各学院党委负责资格审查及评选推荐工作,所推荐人选必须满足评选基本条件。
(2)被推荐的集体填写附件4《山西省教授协会教师节先进单位表彰申报表》;学院汇总填写附件5《XX单位山西省教授协会教师节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3)学校审核、推荐。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三年内被教授协会表彰过的个人不再进行推荐,特殊情况例外。)
二、评选表彰类
(一)项目种类
师德先进个人(不超过40人)
师德标兵(不超过5人)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不超过6个)
美利信奖教金(5个)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学校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教学科研基地或团队,各学院党委限推荐1个。
2.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第一线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三年以上的在岗教师,各学院党委推荐人选原则上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2%以内。
3.师德标兵评选范围为在第一线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五年以上的在岗教师,各学院党委从师德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
4.美利信奖教金评选范围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效果优秀、关爱学生的专任教师(原则上科级及以上干部不参评),各学院限推荐1名。
具体条件请参考附件6《中北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附件7《中北大学“美利信奖教金”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党委负责资格审查及评选推荐工作,所推荐人选必须满足评选基本条件,并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
(2)被推荐的个人填写附件8《中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标兵)推荐表》,附件9《中北大学“美利信奖教金”推荐表》;被推荐的集体填写附件10《中北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学院汇总填写(附件11)《XX单位中北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美利信奖教金”推荐情况汇总表》。
(3)学校审核、评选。
(四)相关要求
对做出如下突出贡献之一者,应优先予以推荐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的。
2.有突出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的。
3.近三年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省部级以上重要成果的。
4.近三年获得校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称号的。
5.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的,有较高群众威信的。
(五)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经评选产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颁发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奖牌,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经评选产生的“美利信奖教金”获得者每人奖励2万元人民币。
学校向上级推荐的国家级、省级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标兵)从校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中遴选产生。
三、报送要求
1.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汇总表(2种)各一份,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gzb@nuc.edu.cn。
2.推荐参加山西省教授协会教师节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的支撑材料另附页;参与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标兵评选的,需附各类荣誉、奖项证书复印件;参与“美利信奖教金”评选的需提交教学经验总结报告以及能反映教学水平、教学成果的有关支撑材料。
3.师德建设先进集体需要提供事迹简介(300字以内)和集体合影电子版(原图);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美利信奖教金”申报者需要提供事迹简介材料(200字以内)和个人一寸证件照电子版(原图)。
4.报送时间:6月15日中午12:00前;
报送地点:德怀楼422室;
联系电话:0351-3923818。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