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人才结构,提升学科综合实力,加快引进一批专业水平高、应用能力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对象
竞技体育、表演艺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编程领域急需紧缺高水平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五)在竞技体育、表演艺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编程领域具有丰富的应用型经验。
(六)具备相关学科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以招聘当年当次发布公告为准)。
三、引进方式及待遇
对于获得重要国家级荣誉、取得突出业绩的人员长期全职引进。引进人员为我校正式编制人员,享受事业单位薪资待遇,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四、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按照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程序执行。学校考核合格,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引进的人员按照急需紧缺人才向上级部门申请报备,报备通过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附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处负责解释。